公告日期:2026-04-25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毕亚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智能”或“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开展工作,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着重关注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潜在重大利益冲突的事项,始终保持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本人毕亚林,博士学历。历任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协委员。现任广东天一星际律师事务所主任,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政协常委,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开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廉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2年7月14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认为本人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与任职前相比不存在实质性的变化,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的全部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山河智能董事会召开8次会议,召集召开股东会4次。
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8次,其中现场出席1次,以通讯方式参加7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出席股东会4次。本人均能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充分了解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议案表决所需的所有信息、数据和资料,提出明确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客观建议,并独立、谨慎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委员会会议9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会议,分别就《2024年度经营层人员考核预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层人员年度绩效薪酬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等多项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6次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分别就定期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多项议案进行了审议。此外,通过不定期听取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对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监督,从而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4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专门会议共审议通过5项议案,本人经充分发表意见后均投赞成票。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保持审慎的专业怀疑态度,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现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积极沟通,关注会计师事务所及工作人员的独立性、财务报表相关的主要问题及异常、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障碍、与管理层是否存在重大分歧等问题,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
(三)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和其他现场工作的机会到公司
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及时听取管理团队汇报重大事项和技术创新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等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本人于2025年9月9日-2025年9月14日期间,调研公司法务工作及应收账款情况,与法务部管理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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