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智能”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的原则,恪尽职守,多次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
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其中,年度审计费用 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信永中和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等有关规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永中和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从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2025 年 4 月 24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就独立性、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各方责任及舞弊风险沟通、审计范围及覆盖程度、预审阶段发现的主要问题、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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