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
类型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 未修改
第一条 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 第一条 为保证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为的规定,保证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
“公司”或“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 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
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修改
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以确保本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2.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未修改
第二条 本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 第二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 修改
在关联人。 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
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
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四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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