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
类型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未修改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
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 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
2. 未修改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简称“《独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章、规则以及《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以及《福建浔兴拉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
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
3. 未修改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的董事。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 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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