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65 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989.0023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28元,共计募集资金 102,686.94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01,686.9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9 月 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246.5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1,440.3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58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01,440.36
项目投入 B1 101,455.1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6,866.89
项目投入 C1 577.02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0.26
项目投入 D1=B1+C1 102,032.1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6,897.1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6,305.3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6,305.36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9 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连同全资子公司台州市前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前进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支行、浙江海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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