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05 20:37:22 股吧网页版
广东鸿图: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6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培杰)

作为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鸿图”)的独 立董事,在 2024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广东鸿图《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积极出席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注重维护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忠诚、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现本人就 2024 年履 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 1962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教授,清华大
学机械工程系副教授、教授,主要从事轻金属材料加工成型装备及其过程控制、 高速撞击条件下材料组织与结构演变规律等领域的研究;现任清华大学机械工程 系长聘教授,兼任广东鸿图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共计召开了 15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
席或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上述董事会会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阅 有关议案材料,结合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议,对各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缺席董事会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参加次数 次数 式参加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15 8 7 0 0 否

和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召集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拟任人选的任职资格、执业能力等多方面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其他委员一起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协助审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3、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会议及公司年度经营会议,与其他委员一起对公司经营规划、年度投资计划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相关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要通过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关键事项进行重点关注等方式,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阅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相关材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审慎客观发表意见,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本人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潜在风险,结合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变化,针对可能存在的政策、法律、环境风险因素等事项,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积极提出建议。

作为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对技术和行业发展有一定了解的专业人员,本人能够利用自己对技术创新和行业的了解及研究的实践经验,在报告期内按照《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重点关注报告期内发生的定期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及披露、续聘年度审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及考核、募集资金使用、股权激励实施进展等事项。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作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