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5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5-41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鸿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鸿图”)在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南商行”)各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各开立 1个,共新增开立 2 个),用于存放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包括办理经董事会审批
的有关现金管理业务)。具体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2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
关公告。
公司及子公司广州鸿图已于近日完成上述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手续,并和南商行、保荐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就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现就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333,333 股(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 16.50 元/股,募集资金合计 2,199,999,994.5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5,401,717.6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184,598,276.90 元。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划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0500024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现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含作为实施主体的相关子公司)已开立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或简称“专户”),并和保荐人方正承销保荐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二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进行专项储存与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 日、2023 年 9 月 26
日、2024 年 6 月 4 日、2025 年 3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和管理效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鸿图各新增设立 1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部分募集资金并办理经董事会审批的有关现金管理业务。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本次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工作,相关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1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 0434699000351907
有限公司 司深圳分行
2 广东鸿图汽车零部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 0434699000351921
件有限公司 司深圳分行
三、本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广州鸿图(以下均简称“甲方 2”,甲方 1 与甲
方 2 以下合称“甲方”)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以及方正承销保荐(以下简称“丙方”)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 1 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1 大型一体
化轻量化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广东鸿图科技园二期(汽车轻量化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广东鸿图汽车轻量化智能制造华北基地一期项目、广东鸿图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 1 之全资子公司甲方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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