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1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 能特 公告编号:2026-037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园林北路 106 号城发新时代 8 号楼
9 层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参加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249人,代表股份 772,125,5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97,408,690 股(即公司总
股本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的回购股份数)的比例为 32.206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22 人,代表股份 738,329,4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0.7970%;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27 人,代表股份 33,796,0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4097%;
(3)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34 人,代表股份 69,806,6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9118%。此外,公司全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梅平先生、徐前权先生、查燕云女士在本次会议上作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对其在 2025 年度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发表相关独立意见的情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参加培训和学习情况等履职情况向股东会进行了报告。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全文刊登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 763,218,437 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64%;
反对 6,482,732 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96 %;弃权2,424,33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0,899,603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2404%;反对 6,482,732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867%;弃权 2,424,33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729%。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 763,185,637 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22%;
反对 6,515,532 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38 %;弃权2,424,33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0,866,803 股,占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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