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能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园林北路 106 号城发新时代 8 号楼
9 层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参加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299 人,代表股份 899,989,9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32,580,490 股)的
比例为 34.186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6 人,代表股份 744,221,37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28.2697%;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93 人,代表股份 155,768,615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5.9170%;
(3)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85 人,代表股份41,824,10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5887%。此外,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梅平先生、徐前权先生、查燕云女士在本次会议上作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对其在2024年度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发表相关独立意见的情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参加培训和学习情况等履职情况向股东大会进行了报告。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全文刊登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 894,463,488 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59%;
反对 5,425,403 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28%;弃权10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2、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 894,488,488 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87%;
反对 5,425,403 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28%;弃权 7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
3、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 892,873,388 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93%;
反对 7,067,203 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53%;弃权 4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4、审议通过《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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