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
拟 商 誉 减 值 测 试 涉 及 的 能 特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相 关 资 产 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同 致 信 德 评 报 字 ( 2 0 2 6 ) 第 0 1 0 1 1 6 号
TONGZHIXINDE(BEIJING)ASSETS APPRAISAL CO., LTD.
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O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目 录
声 明 ...... 3
摘 要 ...... 5
正 文 ...... 7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的概况 ...... 7
二、评估目的 ......2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2
四、价值类型 ......8
五、评估基准日 ......8
六、评估依据 ......9
七、评估方法 ......11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4
九、评估假设 ......15
十、评估结论 ......17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7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8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18
十四、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和资产评估机构印章 ......19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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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与商誉形成相关的资产组范围已由委托人申报并经其采用盖章或其他方式确认,资产组预测期未来现金流量预测或财务预算已经委托人管理层批准。委托人承诺对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认定及预测期现金流量的预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五、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依法对其提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七、资产评估师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了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但是我们仅对委估资产的价值发表意见,我们无权对它们的法律权属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证。本报告不得作为任何形式的产权证明文件使用。
八、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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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九、本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评估基准日、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组成是由管理层确定的,并且管理层承诺与该商誉初始形成及之后年度减值评估时的资产组业务内涵保持了一致。
十、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评估机构对委托人认定的与商誉形成相关的资产组价值进行的估算,是委托人编制财务报告过程中分析是否存在商誉减值的诸多工作之一,不是对商誉是否减值及损失金额的认定和保证。委托人及其审计机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步骤,完整履行商誉减值测试程序,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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