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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01:45:47 股吧网页版
能特科技: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大信备字[2026]第2-00103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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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6]第 2-00103 号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 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7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6]第 2-01212 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了贵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
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6]第 2-01213 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
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5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规定,现对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予以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内容

(一)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一)所述,贵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52026003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贵公司立案。截至审计报告日,相关立案调查工作尚在进行中,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立案调查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一)前期会计差错所述,经对子公司塑料贸易业务经营情况进行核查,贵公司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部分塑料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情况,导致贵公司以前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及披露信息不准确。贵公司对上述问题产生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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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并进行追溯重述。我们对公司发现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审计,但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会计期间的恰当性,以及可能对报告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所述,贵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财务报告编制内部控制缺陷

贵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前期
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重述的议案》,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以前年度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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