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31 20:01:41 股吧网页版
恒宝股份: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3535.41万元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杨宁

K图 002104_0

  中证智能财讯恒宝股份(002104)8月27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3亿元,同比下降8.64%;归母净利润3535.41万元,同比下降44.41%;扣非净利润2258.18万元,同比下降50.0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96.77万元,上年同期为-597.69万元;报告期内,恒宝股份基本每股收益为0.049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62%。

  报告期内,公司合计非经常性损益为1277.23万元,其中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为860.46万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为556万元,所得税影响额为-193.21万元。

  以8月26日收盘价计算,恒宝股份目前市盈率(TTM)约为312.17倍,市净率(LF)约9.73倍,市销率(TTM)约24.18倍。

  资料显示,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金融业务、通信和物联网连接业务、交通及政务类业务、模块封装业务。

  盈利能力方面, 2025年上半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62%,同比下降1.31个百分点。公司2025年上半年投入资本回报率为1.22%,较上年同期下降1.62个百分点。

  2025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3396.77万元,同比增加3994.46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5242.6万元,同比减少1.8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2493.77万元,上年同期为5537.41万元。

  资产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29.77%,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3.54个百分点;存货较上年末减少22.83%,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2.39个百分点;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较上年末减少9.18%,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2.3个百分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30.35%,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1.73个百分点。

  负债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减少19.26%,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1.52个百分点;合同负债较上年末增加8.91%,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0.16个百分点;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增加67.78%,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0.13个百分点;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减少55.88%,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0.08个百分点。

  从存货变动来看,截至2025年上半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2.09亿元,占净资产的9.78%,较上年末减少6194.17万元。其中,存货跌价准备为1385.19万元,计提比例为6.2%。

  2025年上半年,公司流动比率为8.08,速动比率为7.15。

  半年报显示,2025年上半年末的公司十大流通股东中,新进股东为康燚辉、BARCLAYS BANK PLC、林智敏、张素云、曾林、王永亮、刘艳,取代了一季度末的覃湘楠、吕强、彭晓强、苏乾坤、何文彬、顾鹤富、朱翼翀。在具体持股比例上,华宝中证金融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有所上升,钱京、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有所下降。

股东名称持流通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变动比例(百分点)
钱京2627.083.70889-1.374
康燚辉807.31.139739新进
BARCLAYS BANK PLC681.420.962024新进
林智敏622.980.879518新进
张素云605.360.854642新进
曾林477.180.673678新进
华宝中证金融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467.620.6601820.033
王永亮384.520.542862新进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94.650.415983-0.025
刘艳2760.389654新进

  核校:杨宁

  指标注解:

  市盈率=总市值/净利润。当公司亏损时市盈率为负,此时用市盈率估值没有实际意义,往往用市净率或市销率做参考。

  市净率=总市值/净资产。市净率估值法多用于盈利波动较大而净资产相对稳定的公司。

  市销率=总市值/营业收入。市销率估值法通常用于亏损或微利的成长型公司。

  文中市盈率和市销率采用TTM方式,即以截至最近一期财报(含预报)12个月的数据计算。市净率采用LF方式,即以最近一期财报数据计算。三者的分位数计算区间均为公司上市以来至最新公告日。

  市盈率、市净率为负时,不显示当期分位数,会导致折线图中断。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