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6-002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 2026年 3 月 27 日下午 2:00 在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光源四路9号的公司光明工
厂二期办公楼三楼 308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参会董事 12 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王裕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 2025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报告》登载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周小雄、张盛东、翟洪涛、袁振超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各自的《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将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登载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详见《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登载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仅指母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 332,684,430.24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计提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33,268,443.0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019,064,655.65
元,减去 2025 年支付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 70,581,616.00 元,可供投资者分配
利润为 2,247,899,026.87 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 2,397,394,687.8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规则(2025 年修订)》第 5.3.2 条款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执行合并会计报表、母公司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因此,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应为 2,247,899,026.87 元。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为 2,037,997,973.73 元,其中可用于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为 2,038,000,613.73 元(均为资本溢价)。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等有关规定,结合考虑公司 2026 年重大投资计划支出、预留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等因素,为积极回报投资者,提出以下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05,816,16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 70,581,816.00 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时,应以最新股本总额作为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按照每 10 股派现金分红 1.00 元(含税)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并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利润分配总额。
该利润分配预案还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决议与本预案有不一致的,按股东会决议的分配方案调整。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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