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19:14:43 股吧网页版
莱宝高科:《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修订对照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

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

订)》等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的修订及实施,结合证券监管机构 2025 年发布并施

行的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修订的《公

司章程(第十四次修订稿)》,公司拟对现行的《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第一次修

订稿)》(以下简称“原制度”)的部分条款做出如下修订:

涉及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原因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公司

根据公司实际
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

第二条 情况进行规范
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

修订

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根据《深圳证
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制

券交易所股票
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并指定董事会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并

上 市 规 则
第三条 秘书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监事会 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

( 2025 年 修
负责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 工作。

订)》进行修
督。



第二章标题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修订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