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次修订稿)》
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
订)》等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的修订及实施,结合证券监管机构 2025 年发布并施
行的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修订的《公
司章程(第十四次修订稿)》,公司拟对现行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
稿)》(以下简称“原制度”)的部分条款做出如下修订:
涉及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
以及证券监管
为规范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为规范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机构2025年发
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 布并施行的其
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
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 他有关规定,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同时结合《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第一条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司章程(第十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四次修订稿)》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等相关制度,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
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情况和满足公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司治理规范化
要求进行修订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 根据《深圳证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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