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19:14:44 股吧网页版
莱宝高科: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翟洪涛)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2025年的相关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现将本人2025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翟洪涛,北京大学法律硕士,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律师,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多家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2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公司在2025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 8 报告期内股 2

召开次数 东大会召开

次数

董事姓名 职务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亲自列席 1

翟洪涛 独立董事 8 0 0 否 次数

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2 2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主持召开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拟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切实履行了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1 1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