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董事会执行委员会
第四节 独立董事
第五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03年3月18日,经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以《关于同意潍坊沃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函》批准,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165446553T。
第三条 公司于2006年12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万股,于2007年1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Wohua Pharmaceutical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梨园街3517号,邮政编码:26120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720.96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核心使命:为人类健康创造卓越价值。
公司的核心价值:顾客第一,服务他人,诚信,创新。
公司的核心战略:(一)长期、一贯、一致践行《有效动作论》,人人熟练使用表录群会,人人公开透明四类动作,人人积累重复高效动作,创造可持续卓越业绩;(二)先人后事,吸引、服务和成就有杰出信誉和业绩记录的人,建设高效动作团队;(三)依托公司现有独家产品成功研发生产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和独特资源, 研发和收购越来越多相关独家产品,构筑无与伦比独家产品线;(四)确保依法经营,确保资产安全,确保产品质量,确保政府支持,确保成本优势,持续推动精细化管理;(五)资源共享,协同增效,在不断加宽加深“护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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