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健全完善审计制度体系,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本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经济活动、财务收支、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提出建议,以促进本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完善治理、提升价值、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四条 内部审计部门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廉洁、保密,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
第五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受董事长直接领导。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评议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等,评估内部审计体系的完整性和运行的有效性等事项。
第七条 内部审计部门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体制机制及相关制度,推进内部审计综合管理体系建设;
(二)编制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组织落实相关工作;
(三)实施各类内部审计项目,对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进行管控;
(四)组织督促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协调推进内部审计成果运用;
(五)创新内部审计工作方法和手段,推进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
(六)优化公司内部审计资源配置,协调推进审计队伍建设;
(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九)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组织管理基本要求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加强对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质量控制、问题整改和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的管理。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应当向审计委员会至少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至少每年向其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对于内部审计结果和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九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明确负责人,配备与企业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和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内部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企业管理等工作背景。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十条 公司建立审计人才库,所有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全部纳入人才库管理。同时,吸纳具有经营管理、财务、投资、法律、风控、组织人事、业务等相关专业背景的其他岗位人员进入人才库。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库内人员的统一调配使用,并组织对库内人员参加审计项目情况进行评价,配合组织部门对人才库进行动态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支持和保障审计人才库内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职业胜任能力。内部审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保障内部审计部门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依规独立履行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十四条 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认真履职、成绩显著的内部审计人员,应予以表彰。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部门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公司预算管理。
第四章 审计监督的范围和工作权限
第十六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监督范围包括:
(一)对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内部审计监督;
(二)对所属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监督。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要求,对以下事项进行审计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