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18:11:08 股吧网页版
沃华医药: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简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26-018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6 年 4 月 23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3 日 9:15 至 2026 年 4 月 23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梨园街3517 号公司会议室;

5. 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赵彩霞女士;

6.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39 人,代表股份 300,746,86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0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97,753,608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8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35 人,代表股份 2,993,25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8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36 人,代表股份 3,000,75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7,5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35 人,代表股份 2,993,254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86%。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决议内容:同意《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00,202,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8188%;反对 375,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8%;弃权 16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455,9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438%;反对 375,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043%;弃权16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51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的刘磊律师、柳伟伟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如下: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