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9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6-045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建设华南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建设华南基地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与广州增城开发区东部中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中心公司”) 在广州市增城区共同出资设立广州明珠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建设实施 “沧州明珠华南基地项目”。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项目投资总金额约 33.8 亿元人民币,项目公司建设内容:新建 8 条湿法锂
电隔膜生产线、7 条 PE 管道生产线(预留 1 条)、生产厂房、仓库、办公及配
套辅助设施,以及生产、检测、环保、安全等相关辅助设备。项目拟投资建设年
产 24 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和年产 3 万吨 PE 管道项目。项目公司注
册资本为 12 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9 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 75%;东部
中心公司出资 3 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 25%。对于公司出资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对于项目总投资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部分,由项目公司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等合法融资方式予以解决。
本项目全部建设完工达产后,公司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年设计产能为 41.9亿平方米,PE 管道年设计产能为 22.95 万吨。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建设华南基地
项目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项目的有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轻工”)为协议丙方签署相关协议,仅系积极发挥战略引导作用,推动沧州明珠在增城区设立华南项目公司,但不参与项目投资、经营管理等事项,不以控股股东身份享有任何权利或承担任何义务,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资方基本情况
广州增城开发区东部中心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8MADN6HMP5B
法定代表人:廖辉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住所: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香山大道 8 号之 102 自编 1003
成立日期:2024 年 06 月 18 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停车场服务;广告发布;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出资比例为 100%。
上述合资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州明珠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登记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
住所: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济广高速和荔新大道交汇处东南侧(具体以最终获批的地址为准)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锂离子电池隔膜和 PE 塑料管道产品;新产品的研发;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以工商核准为准)
股东: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75%;广州增城开发区东部中心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25%。
四、《合资协议书》基本内容
(一)甲方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明珠”)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 PE 管道、BOPA 薄膜和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生产与销售。
(二)乙方广州增城开发区东部中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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