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4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6-015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4,773,567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38,199,535.62元,扣除发行费用17,013,663.1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21,185,872.47元,募集资金总额于2022年7月21日到账。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7月25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中喜验资2022Y0008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金额人民币1,223,104,162.87元已于2022年7月22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河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实施,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和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河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和子公司尚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
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专户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04080104293004405 含利息收入
司沧州河西支行 72 666,448.31 5,474,533.20元
沧州东鸿制膜
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 含利息收入
州分行 101388691964 108,693,745.24 2,471,082.25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3070070292001590 含利息收入
芜湖明珠制膜 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 39 35,045,208.51 1,913,259.23元
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 含利息收入
湖万春支行 182767671116 1,557,072.30 2,264,659.99元
合计 —— —— 145,962,474.36 ——
说明: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以及2026
年1月14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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