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2026 年 4 月
2025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公司负责人廖济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森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李超凡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
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重大风险提示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六)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公司应对策略”之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阅
读。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648,598,20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5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75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91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99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0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原件;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沧州明珠、公司、本公司 指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北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喜所 指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东塑集团与
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东塑集团 指 广州轻工股份转让事项截至 2025 年末尚未完成过户,故截至 2025 年
末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
广州轻工 指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系与公司控股股东东塑集团进行股份转
让的受让方。
广州市国资委 指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沧州东鸿包装 指 沧州东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末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已
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注销)
沧州东鸿制膜 指 沧州东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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