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6-031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21 日,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16,114,418.3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683,348,384.67 元,减去 2025 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11,611,441.84 元,减去本年已分配现金股利 163,254,226.4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624,597,134.82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
本公积金余额为 960,215,432.97 元。
3、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48,598,206 股为基数,
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2,429,910.3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5 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82,429,910.3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3.67%。
(二)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
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
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82,429,910.30 166,465,414.80 167,195,726.6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3,579,766.46 154,744,926.16 272,592,216.2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991,420,928.2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624,597,134.82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416,091,051.7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93,638,969.63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416,091,051.70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是 否
形
2、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少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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