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1 18:24:24 股吧网页版
沧州明珠:沧州明珠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6-030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
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00 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通讯表决截止
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1 日上午 12:00。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
其中,现场投票表决董事六名,通讯表决董事三名,采用通讯表决的董事是康宽永先生、边泓先生和陈耀东先生。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济贞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 2026 年 4
月 22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25 年时任独立董事魏若奇先生、冯颖女士、梅丹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沧州明珠董
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详见 2026 年 4 月 22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025 年,公司总经理及经理层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依照公司制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围绕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积极展开工作,将 2025 年度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和 2026 年度工作计划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

三、《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沧州明珠塑料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详见 2026 年 4 月 22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48,598,206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2,429,910.3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要求,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证监会有关现金分红的政策。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详见
2026 年 4 月 22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2026-031 号。

五、《关于 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5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25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26 年 4 月 22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2026-032 号。《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
公 司 2025 年 年 度 报 告 》 详 见 2026 年 4 月 22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六、《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