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做出自我评价报告。
一、内部控制目标
公司内部控制旨在合理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完整、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可靠,提高经营效率与效果,助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需明确的是,受内部控制固有局限性的影响,其仅能为达成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障。同时,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可能使内部控制不再适用,或降低对控制政策和程序的遵循程度,因此依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存在一定风险。
二、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生产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一)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单位包含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化化工)及其全资公司陕西延长石油兴化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榆神能化)。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控制活动、内部监督等。
(三)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
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安全环保、对外投资及信息披露等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公司、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1、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以及经营层的法人治理结构,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相应的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确保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机构规范行使职权,始终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
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修订了《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共有 9 名董事,是公司决策机构,负责建立与完善内部控制系统,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其中 3 名独立董事均具备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知识基础,能够在董事会决策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涉及专业的事项首先要经过专门委员会通过然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以利于独立董事更好地发挥作用。
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通过制定正确战略规划、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管理等方式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发展质量与价值创造能力,增强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其自身质量;利用资本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式,建立稳定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取长期市场支持,推动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与股东财富的增长。同时,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及股东的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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