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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22:40:28 股吧网页版
兴化股份: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开证券”或“本保荐人”)作为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化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397 号)等有关规定,对兴化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2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3,325,062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03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9,999,999.86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23,110,731.8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6,889,268.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划至指定账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希会验字(2024)000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本 期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项 344,000,000.00 元 , 累 计 募 集 资 金 投 入 金 额
344,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6,780,388.50
元,募集资金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 539,669,656.50 元。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876,889,268.00

减:期初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44,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6,780,388.50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539,669,656.5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397号)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4 年 1 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平市支行(以下简称“工
行兴平支行”)和粤开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在工行兴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604031729200196672)。

2024 年 1,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兴化化工(“收购陕西延长兴化新能源有限公司 80%股权”的实施主体)与工行兴平支行、粤开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工行兴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604031729200193842)。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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