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5年度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
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化股份)2025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6]25017400022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规定,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内容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认为: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贵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贵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神能化”)2024 年度至 2025 年三季度存在收入确认、产量计量和制造费用暂估不准确的情形,导致已披露的 2024 年度和 2025 年第一、二、三季度财务报表
存在错报。贵公司已对相关财务报告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
该事项发生于贵公司的重要子公司,表明贵公司对子公司管理相关内部控制以及榆神能化的收入确认、存货管理、采购结算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贵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贵公司已经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未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
在贵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
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2026年4月28日对贵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述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的不利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解决所涉及的相关事项,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
(一)基于了解到的审计机构发表审计意见的理由,为维护年报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我们尊重年审机构的独立判断和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是客观的,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消除涉及事项的措施和办法是可行和必要的,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说明。
(三)希望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尽快消除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公司董事会将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主要措施如下:
(一)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风险防范水平。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财务报告等相关制度流程的设计,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强化对资金管理、重大合同等重要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
正内部控制缺陷,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二)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严格规范运作要求。持续开展对关键人员的合规培训,要求相关人员深入学习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组织全体中高层管理人员,就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加强学习,汲取经验教训,切实提高各业务环节规范运作意识,优化内部控制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对各子公司的管控力度,完善内外部重大信息沟通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及内审人员等进行培训,增强会计核算的规范意识,切实提高各级会计人员会计准则应用的规范化水平。同时,要求财务、内部审计等部门加强联动,强化公司审计部对会计核算工作的不定期监督和检查,定期跟踪了解各级公司的运行情况、资产状况及财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处理方案,切实监督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及合规性。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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