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5-047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5 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令第 227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
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本次修改前的原文内容 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
本次修改前的原文内容 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福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件及《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定。薪酬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公 规则的规定。薪酬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薪酬 规或《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 效。薪酬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公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 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
项决议。
第五条 薪酬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 第五条 薪酬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下同)一
任。薪酬委员会主任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薪酬委员会主任在委员内选举,
准产生。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薪酬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委员会会 薪酬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委员会会
议,当薪酬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 议,当薪酬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薪酬委员会主任既不 时,由过半数的薪酬委员会委员共同推举的一名薪酬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 委员会委员召集和主持薪酬委员会会议。
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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