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 萱
本人作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和监督制衡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萱,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1994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国际会计专业,分别于2011年、2015年获长江商学院和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曾任天津市第十四届政协委员,上海企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天津国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天津农垦宏达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天津分所主任会计师,天津市第十五届政协委员,天津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天津上市公司协会财务委员会副主任,天津基金业协会监事,天津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天津宏达投资集团外部董事,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钢闽光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任职期间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利害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5年度共出席董事会会议10次(其中现场出席2次,通讯方式出席8次),出席股东大会4次。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76项议案进行独立判断,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
1.作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监督公司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在年报审计期间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年审机构的沟通;审议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充分发挥监督核查作用。
2.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1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管人员2024年度绩效考评报告,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专项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密切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听取并采纳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凭借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持续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履职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工作沟通会、听取经理层的汇报、审阅公司会议材料、现场调研及其他现场检查和通讯调研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了深入了解,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努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等权益,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及相关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提供了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向我们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我们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七)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事项;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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