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6-011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按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计算,下同)-10,747,381.62 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095,227.64 元。
2025 年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5,981,573,651.43 元,加上
当年转入净利润-10,747,381.62 元,加上其他综合收益转留存收益 83,220,046.59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净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
公司法定公积金为 1,225,788,119 元,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 50%,故本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2025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054,046,316.40 元。
根据《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 年度公司拟以现有股份总数
2,429,076,227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 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 24,290,762.27 元,2025 年度公司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 6,029,755,554.13 元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水平与公司所处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24,290,762.27 0 0
(元)
回购注销总额 0 57,375,028.05 0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7,095,227.64 -1,276,634,966.99 -667,645,957.54
东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 11,798,116,423.95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6,054,046,316.40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 是
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24,290,762.27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57,375,028.0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639,061,898.96
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81,665,790.32
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
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 否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24,290,762.27 元,由于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公司出现亏损,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故公司未触及《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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