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6-014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10 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 227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 年制定)》(以下简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本次修改前的原文内容 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修改类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三钢闽光
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
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
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
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 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修改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 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关法律、法规及《福建三钢闽光股份 规范性文件及《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和高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和高级管
级管理人员包括: 理人员包括:
(一)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 (一)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内
(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 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 (二)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 未修改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 经理、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财务总监。
财务总监。 本制度所称外部董事,是指非公司或
本制度所称外部董事,是指非公 其控股子公司员工的外部人员担任的公司
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员工的外部人员 非独立董事。
担任的公司非独立董事。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
酬确定基本原则: 定基本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 (一)体现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
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参考外部薪酬 业绩的原则,同时参考外部薪酬水平,薪
水平; 酬水平与市场发展相适应;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
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 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修改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 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
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
标相符; 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与公司可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 持续发展相协调;(四)体现激励与约束
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绩效考核 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绩效
挂钩、与奖惩挂钩。 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
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员的考核标准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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