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6-020
债券代码:127095 债券简称:广泰转债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7 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光太、李文轩回避表决。
2026 年,为保证公司无人机装备业务的正常生产经营,持续提升公司在无人机行业的产品优势,按照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公司拟采购联营公司保定市玄云涡喷动力设备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玄云动力”)生产的无人机发动机产品,并委托其研发公司所需的新型发动机。2026 年预计不含税总金额为 2,100 万元,2025 年发生总金额为 1,795.84 万元。
2026 年,为保证公司空港装备业务能够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销售,公司拟通过山东广泰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泰租赁”)对部分国外客户销售。2026 年预计不含税总金额为 20,000万元,2025 年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110.97 万元。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为生产制造无人机、发展无人机装备业务,与联营公司保定市玄云涡喷动力设备研发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为满足部分国际客户采购的空港装备分期付款的要求,公司通过向广泰租赁销售空港装备。前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基于以上判断,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
3、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7.13%,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三千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李光 太、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威海广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合同签订金额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别 人 内容 价原则 或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采 玄云 采购原材 依据市场价
购原材料 动力 料 格经双方协 2,100.00 27.43 1,795.84
商确定
向关联人销 广泰 依据市场价
售产品 租赁 销售产品 格经双方协 20,000.00 647.08 1,110.97
商确定
合计 — — — 22,100.00 674.51 2,906.81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预计金额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
易类别 内容 金额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及索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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