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8:43:43 股吧网页版
威海广泰: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6-017
债券代码:127095 债券简称:广泰转债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兴华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
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 人

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084 人

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数量:532 人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4,918.51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1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行政监管措
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4 次。4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人次、纪
律处分 8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徐世欣:2014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9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房地产等行业。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洪德: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阳: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复核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是否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世欣、王洪德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阳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是基于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及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需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公司实际业务、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审计人员投入的工作量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最终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6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资料审核、年报审计沟通会议了解,认为中兴华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高效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