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6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威海广泰
股票代码:002111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光太
住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一: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37号3-15号
通讯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37号3-15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二:威海广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黄河街16-6号301室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转让(股份数量不变)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四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系威海广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李光太持有的威海广泰14,336,193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威海广泰12,273,807股股份,合计受让26,610,000股股份。因李光太先生与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威海广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因为本次权益变动系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李光太、李文轩父子合计控制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系李光太为实现家族信托计划而进行的股权结构调整,未导致威海广泰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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