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上海网友
发表于 2008-11-21 15:37:00 股吧网页版
002112

公告日期:2019-08-22


公告编号:2019-031

证券代码:870841 证券简称:校外宝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上海校外宝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9 月 10 日上午 10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

预计会期 0.5 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9-031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9 月 4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 768 号欧江大厦 20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次募集资金 7,499,991.50 元已使用
3,013,739.00 元,剩余 4,526,768.23 元(含利息)未使用。

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为:

1. 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100 万元;设立参股子公司 450 万元;

2. 投资各类青少年主题型赛事活动项目 200 万元。

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的《上海校外宝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业务拓展,以及战略发展方向,依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变更剩余全部募集资金(含利息)用途,变更后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用途:

1、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4,526,768.23 元。
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公告编号:2019-031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5)办理登记手续,必须本人签字,恕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 年 9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 768 号欧江大厦 20 楼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68号欧江大厦20楼 联
系人电话:021-64668765 传 真:021-64661278 联系人:邓粤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