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人”)作为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变科技”、“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三变科技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深圳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12 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2,051,282 股(A 股),发行价格为 6.17 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97,756,409.94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5,054,960.5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2,701,449.43 元,该募集资金
已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157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97,756,409.94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2,451,253.02
减: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95,320,544.25
加:截至 2025 年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5,387.33
项目 金额
2025 年 9 月 24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 0.00
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浙商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保荐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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