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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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153 号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
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湖南容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你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包括:一是你公司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中包含金润铂宫房产租赁合同收益权(以下简称铂宫收益权)16,370 万元和广州天马国际时装批发中心大厦第八层 62.66%的租赁合同权益(以下简称天马合同权益)6,302 万元,合计 22,672万元。二是子公司广州市邀邀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邀邀林)其他应收款中有两家单位欠款合计 3,656 万元,其中:广州跃晟企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726 万元,广州乘风破浪实业有限公司 2,930 万元。金润铂宫房产租赁合同收益权为你公司 2018
年从头牌商贸处以现金 2.38 亿元购买,该部分房产的产权属于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悉数被抵押;头牌商贸承诺补足你公司未能按 136.9 万元/月的标准足额收取租金的差额部分。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头牌商贸欠你公司租赁费 2,708.25 万
元,铂宫收益权减值准备余额为 2,250 万元。会计师称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头牌商贸何时能够支付所欠租金、是否有能力履行保底承诺;无法判断铂宫收益权是否属于资金占用以及减值准备的准确性。同时,我部在以往年度的年报问询函中多次重点问询你公司购买租赁合同收益权事项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事项,你公司均予以否认,并表示将及时付诸法律保证能够及时收取租赁款。
(1)请补充披露购买租赁合同收益权以来,你公司应收的租金金额、月度、确认的收入、头牌商贸应支付以及实际支付给你公司的租金,并请你公司控股股东补充提供其关联方代收租金的具体金额及支付给头牌商贸的时间,并说明转交是否及时,如否说明未及时转交的具体原因,是否构成资金占用。
(2)请结合(1)的相关内容,说明头牌商贸是否如数按时向你公司转交租金、仍一直未支付保底租赁款的原因、是否有能力履行保底承诺,并核查头牌商贸是否为你公司关联方、是否同你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债权债务或其他利益关系、相关交易是否实质构成资金占用。
(3)请结合以往年度对我部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说明报告
期内你公司是否依照回复的内容督促头牌商贸收款、保障上市公司利益,是否存在故意拖延不作为的情形。
(4)请说明你公司一直未能和租户直接签订合同的实际原因、控股股东关联方一直代收的合理性、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采取必要措施解决代收问题,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你公司拟采取哪些措施解决代收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期限。
(5)说明你公司在租赁款可回收性无法保证的情况下未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你公司目前对该租赁收益权的控制情况、涉及房产全部被抵押、未来款项回收的可能性等事项说明针对该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否充分、合理。
请你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逐一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天马合同权益系你公司 2021 年向梁碧群购买,该部分房
产产权属于广州天马发展有限公司,已经被法院查封。截止 2022年 12 月 31 日,该部分房产除你公司使用了一部分以外,其他处于闲置状态。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天马合同权益是否产生减值以及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
(1)请你公司核查并说明你公司与梁碧群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梁碧群同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债权债务等其他利益关系,该笔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是否构成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利益输送。
(2)请说明你公司在房产悉数被查封、仅你公司自用的情况下未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可靠性和谨慎性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请你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邀邀林其他应收款中有两家单
位欠款合计 3,656 万元,其中:广州跃晟企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726 万元,广州乘风破浪实业有限公司 2,930 万元。会计师因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两家单位欠款的性质和可收回性,无法判断上述欠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1)请你公司补充说明邀邀林应收两家款项的形成原因、时间、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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