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5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罗平锌电
股票代码:002114
信息披露义务人:罗平县锌电公司
住所: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罗雄镇九龙大道
通讯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罗雄镇九龙大道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5 年 6 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未正式生效。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须等待《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即本次交易是附生效条件的交易。
除《股份转让协议》 “保密及信息披露”、“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条款自成立时生效外,《股份转让协议》其他条款自交割先决条件全部满足起生效。交割先决条件如下:
1、双方同意,双方开展交割应以下列条件被满足为前提:
(1)批准和同意。①双方已获得本次交易所需的所有内部批准和同意,并获得签署本协议之一切必要授权;②双方已就本次交易取得所需的任何第三方的同意、允许或授权;③双方已就本次交易取得有权国资监管部门审批同意;④本次交易已通过深交所合规性审查并已取得深交所出具的合规性确认文件;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经营者集中事宜已自反垄断主管机构取得全部必要的备案、登记、批准、豁免或不予进一步审查决定(如适用)。
(2)信息披露。双方以及上市公司均已按照中国法律规定以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履行完毕其就本次转让截至交割日所需履行的各项信息披露义务。
(3)无特定政府命令。任何政府部门均未制定、发布、颁布、实施或通过会导
致任何本次转让不合法或限制或禁止本次转让的任何法律或政府命令。
2、双方同意,除上述条款外,受让方开展交割还应以下列条件被满足为前提:
(1)本协议中转让方的声明、保证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误导性。
(2)无法律程序或诉讼。不存在针对任何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诉求,并且该等诉求可能致使本次转让的完成无法实现或不合法,或可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无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单独或共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亦未发生可预见的可能单独或共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4)尽职调查。受让方对上市公司开展尽职调查,上市公司提供给受让方用于尽职调查的文件、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市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除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等有损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释 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6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7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
权益的计划...... 7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受让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化情况...... 8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9
四、信息披露人拥有权益股份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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