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9 18:07:01 股吧网页版
罗平锌电: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5-079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罗平县九龙镇长家湾本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肖力升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分别于2025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2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进行了公告。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7人,代表股份89,85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8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8,59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9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5人,代表股份1,25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5人,代表股份1,25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5人,代表股份1,25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3%。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以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5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6%;反对24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6%;弃权1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661%;反对24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181%;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58%。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敏、杨清蓉
(三)结论性意见: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