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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21:47:05 股吧网页版
罗平锌电: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艳)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林艳)

作为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平锌电”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工作中认真、勤勉、恪尽职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5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林艳,女,1979年5月出生,昆明理工大学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12月至今,先后任昆明理工大学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专任教师;云南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挂职锻炼副总经理,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德国克劳斯塔尔工业大学访问学者;2021年12月至今,任昆明理工大学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任职期间履职业绩优异,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云南省技术发明一等奖等省部级科技奖励,入选第五届全国有色金属优秀青年科技奖、云南省兴滇英才产业创新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之外,未兼任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
人,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会议1次。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意见。在董事会议案审议中,本人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不存在反对、弃权、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

参加董事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会 列席股东
姓名 参加董事会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林艳 4 1 3 0 0 否 1

我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重大事项等相关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董事会的相关重大战略事项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认为,公司各项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分别对下列事项进行了审议:《委托第三方机构遴选公司财务总监》《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2.提名委员会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分别对下列事项进行了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预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预案及 3 项子预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预案》《关于聘任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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