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 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自
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
措施 0 次,44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3 人次、纪律处分 12 人次、监管措施
42 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尽职尽责,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为保持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以及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核查。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评估与应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
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准确。
云南罗平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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