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夏洪应)
我作为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平锌电”)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不再担任罗平锌电独立董事,现将本人在2025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男,汉族,博士,1981年2月生,重庆梁平人,昆明理工大学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9月博士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有色金属冶金专业,2009年11月至今在昆明理工大学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工作,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国家公派到美国犹他大学访问学者。入选云南省“万人计划”产业技术领军人才、云南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之外,亦担任云南金浔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任职期内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会会议3次。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于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本人事先审议并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意见。在董事会议案审议中,本人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不存在反对、弃权、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
以通讯方 列席股
参加董事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姓名 式参加董 东会次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夏洪应 6 2 4 0 0 否 3
我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重大事项等相关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在董事会的相关重大战略事项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认为,公司各项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各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要求,对《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长)2024 年度薪酬的预案》进行了审议。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通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长)2024 年度薪酬的计算方法、考核依据和拟发程序的查阅,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本人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未行使《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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