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彭桂芬)
作为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平锌电”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工作中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和专业咨询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5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彭桂芬,女,1974年2月出生,毕业于云南大学中文系文秘专业。1993年7月至今,先后在云南省汽车工业贸易公司财务部任出纳、云南云汽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任会计,在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任质量控制总监,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合伙人、云南分所负责人。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之外,未兼任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职务。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已向董事会提交2025年度独
立性自查报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必要的沟通,同时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认为,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任职期内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是否连续
应参加 现场出 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姓 名 次数 席次数 式参加 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
次数 议
彭桂芬 4 1 3 0 0 否
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即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至第四次(临时)会议。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会议,未有缺席或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会议期间,本人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充分审议,并就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切实履行董事职责,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我对出席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2.列席股东会情况
姓 名 任内召开股东会次数 列席次数
彭桂芬 1 1
2025年度本人列席1次股东会,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阅读会议资料,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并按时出席每次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保证独立董事享有
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工作条件,并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履职。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召开会议履行职责,充分掌握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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