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 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自
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
措施 0 次,44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3 人次、纪律处分 12 人次、监管措施
42 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尽职尽责,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为保持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25-008 ”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以及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核查。
(二)经审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评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