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王楠)
作为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平锌电”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工作中认真、勤勉、恪尽职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和专业咨询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不再担任罗平锌电独立董事,现将本人在2025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楠,女,汉族,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1997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系。1997年7月至2002年9月在昆明理工大学任教,从事法律教育工作,同时在云南九州方圆律师事务所担任兼职律师工作。2002年9月至今在云南九州方圆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工作,其间在2005年被吸收成为云南九州方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担任云南九州方圆律师事务所主任,云南省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家库成员,昆明市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上市公司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
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任职期内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会会议3次,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
参加董事 缺席董事 列席股东
姓名 席董事 参加董事会 席董事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王楠 6 2 4 0 0 否 3
我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重大事项等相关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报告期内,我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3 次会议,分别对下列事项进行了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各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要求,对《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长)
2024 年度薪酬的预案》进行了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未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如下特别职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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