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3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6-018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465,794,0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9309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2,152,827.09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93,158,81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58,952,859股。
2.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实际转增股数,较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转增股数少1股,系尾差所致,实际转增股数为93,158,809股。除此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6-018不超过两个月。
二、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5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465,794,0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19309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973781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3861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1930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65,794,049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58,952,858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6-018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6年6月2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 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 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 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2026年6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13 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
2 08*****878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3 0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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