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季立刚,作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季立刚,1964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法学院学位委员会主席,复旦大学中国金融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复旦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834678.新三板)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2025 年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本人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9 次,无缺席会议情况,没有连
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情况,对于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并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姓名 应出席 实际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自出席会议 次数
季立刚 9 9 0 否 0
2025 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审计委员会 6 次
(包括年度报告审计沟通会 1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无缺席会议情况。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认真研究,审慎决策,发挥专业咨询作用,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
专门委员会名称 应出席 实际出席 缺席次数
专门委员会次数 专门委员会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4 0
审计委员会 6 6 0
提名委员会 2 2 0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6年2月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公司年审会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健所”)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时间安排、审计项目团队配置、财务报表审计以及内控审计中关注的重要事项、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天健所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并提示天健所按照工作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
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年报审计工作沟通会,天健所就公司2025年审计工作整体推进和完成情况、关键审计事项、主要调整事项、审计成果、审定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等事项向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了汇报。本人通过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有效地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日常接听投资者电话、及时回复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提问、组织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召开网上业绩说明会、参加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确保投资者与公司交流渠道的畅通,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本人通过公布的电子邮箱确保与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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