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松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在任职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松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价格鉴定师、拍卖师,山东省政协第十二、十三届委员,济南市第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政协委员。现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山东分所所长,山东国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丰鼎新
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负责人,山东玉贵堂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国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在兼任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在报告期内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任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5
董事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张松旺 独立董事 5 0 0 否
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报告期内,本人无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形。
2025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两次,本人出席两次,无缺席股东大会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依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出席了4次审计委
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对审计机构的工作程序和披露重点予以关注并提出建议,了解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1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评定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奖励方案的议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相关人员的业绩考核进行了评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发表相关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次,审议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参与独立董事相关沟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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