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冯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冯威,中国国籍,1978年1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
曾任山东大学法学院教师,现任山东大学法治中国研究所研究员。2021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与其他董事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议情况:
任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5
董事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冯威 独立董事 5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无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两次,本人出席两次,无缺席股东大会的情形。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目前任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告期内依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开日期 审议议题 表决情况
2025.03.28 1、《关于评定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奖励方案的议案》 同意
2、审计委员会
召开日期 审议议题 表决情况
1、《2024 年度财务报告》;
2、《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2025.03.28 4、《202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5、《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6、《2025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7、《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
报告》
1、《2025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
2025.04.28 2、《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同意
3、《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1、《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2025.08.25 2、《2025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同意
3、《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10.24 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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