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30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ST紫鑫 公告编号:2023-065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 本次股东大会否决《选举范水波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1)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和审议事项;
(2)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对原通知中的附件(授权委托书)的投票方式进行更正。
(3)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提议将《关于提名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取消,并提议将《关于提名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新)》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9 日 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24 日(星期三)
4.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 137 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田丰先生
7.会议方式: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8.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0,360,888股,占公司总股本1,280,759,826股的13.3015%%。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6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80,759,826股的0.1376%。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8,598,488股,占公司总股本1,280,759,826股的13.163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1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6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80,759,826股的0.137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6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80,759,826股的0.137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杨姗姗、王秀宏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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